1.无过失性辞退赔偿标准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依据计算经济补偿,同时有月工资计算方式和上限规定,且用人单位需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工资,该情形有特定适用范围。
2.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涵盖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若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按该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方式: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4.适用情形:仅限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不成三种情况。
5.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定情形和程序进行无过失性辞退,提前做好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的准备,准确计算经济补偿。
-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关注月工资计算方式和经济补偿标准,遇到不合理辞退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