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在
劳动关系中证实员工存在
加班行为,以下列举了一些有效的
证据收集方式:
首先,在加班之前可以主动寻找和准备相关的证据资料,如单位领导通过电子通讯工具QQ发送的加班通知,内网发布的加班人员列表,或者单位以
书面形式张贴的加班公告等。对于这些文件内容,可以采用截屏、拍摄照片或者复印等方式进行保存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其次,员工可以通过保存雇主的日常工作规定(例如作息时间规范、考勤制度等等)来提供这方面的证据支持,同时也可以对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细节进行记录,包括工作邮件的往来,电话会议的沟通等;
最后,在加班结束之后,如果可能的话,建议争取其他员工作为
证人出庭为
当事人作证,并且一定要保留下加班后向企业申请报销出租车费用以及报销原因的详细
复印件,以及申诸
加班工资请求时的录音、QQ聊天记录甚至录像等多媒体文件。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