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欠薪问题,您有权利向
劳动监察部门寻求正义裁决,在欠薪行为发生之时即可行使
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请注意,劳动
仲裁是解决
劳动纠纷,让
责任人负法律责任的必经阶段。若劳动单位未能按时支付
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维护自身受侵害的合法权益。下面详细介绍的便是办理该事项的标准步骤:
1.
首先需要提出申请。以
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递交《
劳动仲裁申请书》。
2.
其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对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核审,如认定可接受,则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反之,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解释原因而拒绝审理。
3.接下来便进入
公开审理程序。在仲裁过程中,参与者将明确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进行答辩,仲裁庭会调查事件实情,各方出示
证据进行质证,展开辩论与陈述等环节。
4.在作出裁决之前,仲裁庭通常会先尝试调解双方。本案若能达成和解,仲裁庭应据此制作调解书。
5.
最后,若调解无法成功或调解书在送达前,任何一方
当事人对外宣告反悔,仲裁庭必须及时作出最终的裁决确定。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
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