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劳动仲裁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申请人必须提交明确清晰的
劳动仲裁申请书;
其次,劳动
仲裁机构必须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有限时间内(通常为五个工作日内)裁定是否接受或拒绝进行仲裁;
第三,等到仲裁机构作出决定后,便会安排举行
开庭审理,并提前五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双方
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日期和地点;
第四,正式开庭之前,仲裁庭会优先进行调解工作,以充分查清事实真相,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前提下,自愿达成最终的解决方案;
最后,经过严格的
仲裁程序和充足的调查研究之后,仲裁庭会对
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决,整个过程应在自劳动
仲裁委员会接收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合理时间范围内完成,即四十五个自然日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
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