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
劳动者因
劳动合同到期而终结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约时,此种情况在法律意义上被视为失业状态。
然而,如果在
合同到期之前,劳动者以及其所工作的公司均已完成超过一年的
失业保险缴费义务,那么该劳动者就具备了申请相关福利待遇的资格。
他仅需携带由该公司开具的义务履行完毕的终止
劳动关系证明以及个人
身份证件,便可前往相关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顺利领取
失业保险金。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