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扰之时,如果雇主已经
拖欠您两个月之久的薪资未予结算,您有权提起劳动
仲裁。
除了要求其立即归还所欠
工资之外,您也有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其他相关诉求。
倘若您有意愿与该雇主解除劳动协议,那么您可以借此机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
关于支付方式,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薪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每月按时支付到您个人的账上,而不得对您的应得收入进行任何形式的扣留或恶意拖欠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