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申请
病假的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他们与所在单位均需要按照规定比例分担
社会保险的相应费用。关于此项政策的详细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
劳动者而言,若其在
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休假申请且得到了用人单位的批准,那么在此期间,该员工仅需自行承担社会保险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而无需承担单位应当缴纳的那部分费用。通常情况下,这部分个人应负担的费用会由用人单位从职工的薪资中进行代为扣除并代为缴纳。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他们有责任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以及金额标准,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且不能因为任何非
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延迟或者减少缴纳。
另外,当劳动者由于疾病原因暂时停止工作时,其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仍然需要按照规定由用人单位进行
代扣代缴。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该每月向职工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详细清单及情况说明。
《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