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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算辞退吗

其实啊,现实生活中发生劳动争议真的很常见呢!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劳动者和雇主们就得先坐下来好好商量来解决这个问题啦。
但是呢,要是协商也没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那咱们就赶紧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吧!这里要切记哦,“辞退”是指老板单方面取消了我们的劳动合同时用的词儿,而如果是我们自己向劳动仲裁申请解约,这可不是咱们被老板辞退哦!相反地,如果是老板主动提出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个就算作他们的“辞退”行为了。
这时候呢,他们应该按照我们在公司里头的工龄,每干满一年,就发给出我们为期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经济损失
当然啦,最高也就赔到12个月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最新修订: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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