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二次手术取出骨折处钢板时,同样享有
停工留薪期限是相关
劳动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根据我国各项法律规定,在
工伤事故事件中,当第二次出现
工伤复发情况并经确认需进行有效治疗之际,受伤员工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而对于那些由于工作原因遭受
意外事故或有毒有害物质伤害,进而需要暂时停止工作接受相关
工伤医疗治疗的职工来说,他们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来享有的
工资和福利待遇会继续维持不变,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正常的月份进行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