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员工在离职后如何继续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问题,他们可以选择前往当地的
社保经办部门进行登记,以便以个人名义继续缴纳相应的
社会保险费用。
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
社会保险法》之规定,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自愿参与社会保险的无雇员个体经营者、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应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