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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2天没签合同被辞退补偿多少

樊** 广东-潮州 劳动关系咨询 2025.12.26 00:32:45 434人阅读

干了2天没签合同辞退补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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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仅2天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通常难以获得经济补偿,但单位仍需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若存在违法辞退情形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1.经济补偿方面,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而工作仅2天远未达到六个月的最低标准,因此一般无法主张经济补偿。

2.违法辞退处理方面,若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但由于工作时长极短,赔偿金的数额会很低。

3.工资支付方面,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原因是否合法,单位都必须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2天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克扣这部分工资。

2025-12-26 06:1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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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作2天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通常难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因工作时长仅2天,未达到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期限标准,故一般无法主张经济补偿。

(2)若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但由于工作时长仅2天,即使支付赔偿金,数额也极低。

(3)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均应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提醒:
劳动者即使工作时间较短,也应保留工作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以便主张工资或应对违法辞退;若遭遇违法辞退,可依法维权,但需理性评估维权成本与收益。

2025-12-26 05:2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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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单位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提供了劳动,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可以收集工作记录、考勤记录、与单位沟通的记录等证据,向单位主张该工资。

(二)若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可主张赔偿金。违法辞退指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因工作时长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赔偿金即为一个月工资。若单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12-26 04:2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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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仅两天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被辞退,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两天时长远未达到领取门槛。

要是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在不愿继续或无法继续时索要赔偿金,但两天对应的赔偿金数额极低。

此外,单位必须按照实际工作的两天时间,向劳动者支付应得的工资。

2025-12-26 02:4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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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作2天未签合同被辞退,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但单位需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若单位违法辞退,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作仅2天,未达到可获得经济补偿的最低工作时长标准,因此一般无法主张经济补偿。若单位辞退行为无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但因工作时间极短,赔偿金数额较低。此外,无论辞退是否合法,单位都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这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应得的报酬,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不清楚单位辞退是否合法或工资被拖欠,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6 01:42:1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法律面前没有临时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孩尝粉妒莠德疯泉弗沪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重庆市劳动局:你局《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渝劳发〔1996〕5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关于是否还保留“临时工”的提法问题。《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辞退合法的只能接受另行求职,违法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劳动合同法》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违法,只需按法律规定程序辞职即可。1.递交书面的辞职通知书,并注意保存递交的相关证据,可以通过邮寄、录像等方式。递交3日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可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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