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选择在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时辞去原有的岗位,同样有义务进行相关的工作交接程序。
倘若您未能按时履行约定义务,导致工作上出现任何损失或不便之处,烦请您能主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过程中,还恳请您务必依照我们双方之前所达成的共识,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交接事宜。
对于那些在离职后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朋友们,我们承诺会在您顺利完成所有工作交接手续之后,立即为您发放这笔款项。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是根据您在我司服务的时间长度来决定的,即每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