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军人违反职责罪 > 遗弃武器装备罪
  • 什么是遗弃武器装备罪

    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查看详细>>
  • 遗弃武器装备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千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遗弃部队武器装备的行为会破坏部队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削弱部队战斗力,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根据作战的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丢弃一些武器装备,以达到轻装或者迷惑敌人等战术目的,或者因战事紧急,来不及妥善处理武器装备,不得已而丢弃的,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结果而采取的舰艇人员弃舰求生、飞行员弃机跳伞等行为的,不能认为行为人有遗弃武器装备的主观故意。

    (三)客体

    本罪的侵犯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化学武器、核武器和侦察、通讯、工程、防化、防空技术设备等。武器装备的完好程度直接关系到部队战斗力的强弱,因此,为了保证武器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军队通过制定、施行大量的、适用于各类、各种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规定,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武器装备管理使用制度。本罪侵犯的正是这一制度。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违抗命令,是指下级部属违背上级首长的作战命令、指示。遗弃武器装备,不是指一般地将武器装备丢失,而是指负有履行保管武器装备的义务,有能力承担保管武器装备的能力而拒不履行保管义务,侵犯国家对于武器装备的管理规定。遗弃武器装备,既可以是作为犯罪,也可以是不作为犯罪,即行为人可能以不管不问的手段对武器装备不履行应尽的保管义务。遗弃,是指故意抛弃的行为。遗弃的场所法律没有限制,一般是在战场、军事行动地区和野外训练场等。遗弃的对象是行为人依法持有或有权管理的、能够供部队使用的武器装备,包括暂时损坏但能够修复的武器装备。在战场上,行为人自行将战损无法及时修复的武器装备丢弃,不属于遗弃武器装备。将盗窃、抢夺的武器装备又遗弃的,应作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在战场或战斗中,根据作战的需要或上级首长的命令丢弃一些武器装备的行为,以减轻部队不必要的负担,便于部队机动作战、轻装行进,不属于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不能按本罪论处。

    查看详细>>
  • 遗弃武器装备罪认定

    (一)遗弃武器装备兼犯其他罪行的定罪

    行为人在犯战时临阵脱逃、逃离部队等罪时,有时会同时遗弃武器装备,如行为人丢掉枪支逃离阵地等。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实际上分别实施了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和临阵脱逃、逃离部队的行为,其行为符合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实行数罪并罚。

    (二)遗弃武器装各罪与战时违抗命令罪的界限

    在战时违抗命令罪中,违抗命令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依据,不需要再有其他具体的危害行为;而在遗弃武器装备罪中,犯罪客观方面的行为主要表现为遗弃武器装备,违抗命令仅仅是限制条件,说明行为人违反并抗拒执行上级命令,但尚未达到战时违抗命令罪那样的严重程度。因此,在遗弃武器装备罪中,仅凭其违抗命令的行为本身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如果行为人在遗弃武器装备罪中违抗命令的行为本身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符合战时违抗命令罪的构成条件的,应按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战时违抗命令罪论处。

    (三)本罪与破坏武器装备罪的界限

    1、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表现为消极地将武器装备丢弃不管,而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表现为采取各种方法,积极地将武器装备毁坏;

    2、遗弃武器装备罪的主体只能是军人,而破坏武器装备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军人,也可以是非军人。

    查看详细>>
  • 遗弃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

    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查看详细>>
  • 遗弃武器装备罪立案标准

    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负有保管、使用武器装备义务的军人,违抗命令,故意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遗弃枪支、手榴弹、爆炸装置的;

    (二)遗弃子弹十发、雷管三十枚、导火索或者导爆索三十米、炸药一千克以上,或者不满规定数量,但后果严重的;

    (三)遗弃武器装备零部件或者维修器材、设备,致使武器装备报废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遗弃其他重要武器装备的。

    查看详细>>
  • 遗弃武器装备罪司法解释

    《刑法》第四百四十条   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6-04 10:47:56

出现人伤情形是否无法代位求偿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代位求偿指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取得向有责任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在人伤事故里,符合条件时可进行代位求偿。若第三方对人伤负责,被保险人从自己保险公司获赔后,保险公司能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求偿权。 (2)人伤代位求偿存在限制。人伤赔偿项目复杂且有个体差异,如精神损害赔偿这类具有人身属性的赔偿,通常难以进行代位求偿。同时,需有明确证据证明第三方责任,保险公司才会受理代位求偿申请。 提醒:人伤代位求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6-04 06:54:29

失业人员拆迁赔偿标准多少

最近回复:

1.拆迁赔偿和是否失业无关,主要看被拆房屋价值、搬迁及临时安置情况等。 2.征收国有土地房屋,补偿不低于类似房产市场价,涵盖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 3.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有土地费、安置费、住宅及附着物、青苗费等,还安排社保费用。 4.各地补偿标准不同,可查当地政府公布的方案获准确信息。

2026-06-04 04:28:05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最近回复:

(一)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方式,可按人口均分或结合土地承包情况分配。已承包到户土地被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部分补偿直接给承包户;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集体统一分配。 (二)城镇土地补偿费分配:通常给土地使用权人。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按出让合同及相关规定处理补偿;划拨土地,补偿考虑土地取得成本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6-06-04 00:01:24

国家征用土地树木怎么赔偿

最近回复:

结论: 国家征用土地时树木赔偿含多项费用,标准各地自定,按多种因素计算,对补偿有异议可协商、复议或诉讼,要关注当地方案。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时,树木赔偿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赔偿标准由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综合树木种类、规格、数量等因素计算,常见按胸径分档确定单价乘以数量,珍稀或高经济价值树种会单独评估。当对补偿标准有异议时,可先与征地方协商,协商不成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此类情况中,及时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很重要,明确方案里的具体补偿标准和要求,才能更好保障自己权益。若在征地树木赔偿问题上有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6-06-03 19:27:18

我家自留山被占地修路,其中有无主坟,请问无主坟的补偿的归属

最近回复:

建议把你想咨询的问题详细的说说目前的情况

2026-06-03 16:16:07

村里修路占地有没有补偿?

最近回复:

什么时时候占的,有公告材料吗

2026-06-03 16:08:50

想了解,宾馆拆迁装修怎么补偿合理

最近回复:

宾馆拆迁装修补偿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首先,装修补偿应按照装修的实际价值和剩余使用年限来计算,如果装修是近期完成的,剩余使用年限较长,那么补偿金额相对会高一些。其他方面,如果宾馆在装修后有增值部分,这部分增值也应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补偿。再次,如果拆迁导致宾馆无法正常经营,还应考虑给予一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最后,建议在拆迁补偿协商过程中,保留好装修的相关凭证和资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3 07:38:11

拆迁没有证的怎么补偿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对于没有证的房屋拆迁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合法建筑因历史原因无证,按规定会获得与有证房屋相近的补偿,像早期符合当时政策的自建房屋。 (2)违法建筑如在禁建区私搭乱建、未获审批建设的,通常没有补偿。不过各地区政策不同,部分地方对符合条件的无证房屋会给予适当补助。 (3)当遇到拆迁补偿纠纷,当事人可收集建房手续、历史资料等证明房屋合法性的材料,先和拆迁方协商争取合理补偿;若协商无果,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提醒:不同地区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差异大,遇到拆迁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分析具体情况以获取合理补偿。

2026-06-03 06:57:39

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近回复:

(一)如果遇到土地征用赔偿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被征收人首先要及时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核实本地具体的区片综合地价、农用地以外其他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等信息,确保对赔偿标准有清晰准确了解。 (二)若对赔偿标准存在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在征地过程中,被征收人要积极关注征地的合法手续是否齐全,保障征地程序的合法性。 (四)对于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要确保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若未达到该标准,可要求合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