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和劳动者在合法且充分尊重彼此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时,便可达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共识。
然而,除了劳动者明确提出愿意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考虑正式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首先是对于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希望继续续约的劳动者;
其次是那些在同一家用人单位持续工作超过十年的劳动者;
最后,还有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