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时,离婚并非必须经过冷静期。
若各位决定以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就有必要遵守法律规定的30日法定离婚冷静期;
然而,针对诉讼离婚的情况,只需确认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共识,便可判令离婚,此过程中并不涉及离婚冷静期。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些关于离婚程序的相关信息:
若两位伴侣自愿选择离婚,应共同拟定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