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擅自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动可能会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与其劳动者经过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则可以对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调整劳动合同时,应当坚守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并且不得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的规定。
此外,经调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各自持有一份,以便于后续管理及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