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内所享有的每小时工作报酬不得少于日常工作时间薪资的1.5倍。
该计算公式为:
劳动者月工资基准额÷全年总计薪月份÷每月平均计薪天数÷8×加班小时數×1.5。
对于未能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加班费用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支付劳动者工资,若逾期仍未支付,则可以进一步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