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此期间雇主决定暂停支付薪酬并让员工留职待产,那么作为一名劳动者,您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应尝试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
其次,您还可向所在地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或者向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相关机构申请调解;
若以上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则可继续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最后,若对仲裁结果仍然不满意,您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