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然完成了工伤确认以及劳动能力评估的环节,那么便可即刻进行工伤赔偿的申请事宜。
在此过程中,并无任何法律明文规定对其实施限制或条件,然而,作为用人单位,您需在事故伤害或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日期起算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接下来的1年时间内代为申请。
而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在经过适当的治疗且伤势相对稳定之后,即可着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