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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偷越国(边)境罪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国(边)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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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偷越国(边)境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偷越国(边)境”,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其偷越国(边)境的手段和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表现为在不准通过的地点秘密出入境,有用船偷渡的,也有靠车马或步行偷越的;有的虽然是在指定的地点通过,但伪造、涂改、冒用出入境证件或用其他蒙骗手段蒙混过关的,例如有人藏在进出国(边)境的飞机、船只、汽车里,也有人藏在叫入境装货的集装箱或行李箱中。无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是实施了非法出入境等行为的,都是偷越国(边)境行为。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仅只是涂改、伪造了出入境文件,还没有进一步实施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就不能构成本罪,而可能触犯其他罪名,如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对外国人入境后在我国非法居留、停留的,或者到不对外国人开放地区旅行的、都不能视为偷越同(边)境的行为、不能以本罪论处。根据本条的规定,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为“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2)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国(边)境的;

    (3)偷渡时对边防、公安人员等使用暴力相威胁的;

    (4)介绍、引诱多人一起偷渡的;

    (5)在偷越国(边)境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其他严重行为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向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即明知是国(边)境线却仍决意偷越的。如果行为人不明确或不知道是国(边)境界,而误出或误入的,不能构成本罪。实施本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违反了纪律,为了逃避处分;有的是犯了罪,为逃避刑事处罚;有的是为了走私贩毒等。不同的动机可以作为处罚情节考虑,但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但对一般居民为了探亲访友、赶集、过境耕种或出国谋生,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可按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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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偷越国(边)境罪认定

    (一)本罪与叛逃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

    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内的非从事公务的人员。

    2、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偷越国(边)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会给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破坏,而仍然希望这一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而叛逃罪直接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叛逃,而仍然故意为之。

    3、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

    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叛逃罪在客观方而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处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4、犯罪客体不同。

    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叛逃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二)偷越国(边)境罪与军人叛逃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

    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中国公民、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均可成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而军人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只能是现役军人。

    2、犯罪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

    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军人叛逃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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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偷越国(边)境罪量刑标准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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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标准

    1、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

    (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

    (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热潮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逃避刑罚偷越国(边)境的;

    (2)以走私/贩毒等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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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偷越国(边)境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十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人数众多”;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为目的,招募、拉拢、引诱、介绍、培训偷越国(边)境人员,策划、安排偷越国(边)境行为,在他人偷越国(边)境之前或者偷越国(边)境过程中被查获的,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未遂)论处;具有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基础上,结合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量刑。

    第二条 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编造出境事由、身份信息或者相关的境外关系证明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弄虚作假”。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出境证件”,包括护照或者代替护照使用的国际旅行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国公民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证件,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签证、签注,出国(境)证明、名单,以及其他出境时需要查验的资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骗取出境证件五份以上的;

    (二)非法收取费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明知是国家规定的不准出境的人员而为其骗取出境证件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的“出入境证件”,包括本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列的证件以及其他入境时需要查验的资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的;

    (二)非法收取费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明知是国家规定的不准出入境的人员而为其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向其出售出入境证件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十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人数众多”;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第五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

    (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五)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第七条 以单位名义或者单位形式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三百二十条、第三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八条 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同时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对跨地区实施的不同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符合并案处理要求,有关地方公安机关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第十条 本解释发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号)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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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5-11-28 05:33:17

偷盗万元以下财物判几年刑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最近回复: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下一般属数额较大,依刑法,此类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不过具体量刑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2.若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况,即便盗窃金额未达较大标准,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特定盗窃行为的严厉打击。3.若犯罪人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若属于累犯等情况,则可能会从重处罚。4.最终的量刑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判定。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盗窃案件时,全面审查各种情节,确保量刑公正合理;犯罪人应积极争取从轻情节,如主动自首、退赃退赔等。

2025-11-28 02:17:04

偷拍他人胸部是否构成犯罪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偷拍他人胸部存在构成犯罪的可能性。从治安层面看,依据相关法律,该行为侵犯他人隐私,一般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存在多次偷拍,或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导致被偷拍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强制猥亵罪。强制猥亵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偷拍胸部在符合特定情形下会被认定为猥亵行为。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要结合案件事实、情节及危害后果,由司法机关依法判断。为避免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一方面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认识到偷拍行为的违法性;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应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2025-11-27 20:12:44

中国刑法盗窃罪的规定是什么

绵阳法务

绵阳法务 最近回复:

1.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盗窃数额较大财物,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行为。2.盗窃财物价值1000-3000元以上算“数额较大”,3万-10万以上是“数额巨大”,30万-50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3.犯盗窃罪,数额较大等情况,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等,处3-10年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等,处10年以上徒刑或无期,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025-11-25 14:44:44

中国现行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夫妻财产分配方式有法定和约定两种。2.法定分配时,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工资、奖金等收益。3.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属个人财产,归个人。4.若有财产约定,书面形式且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按约定分配,约定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2025-11-24 16:19:03

偷钱但未使用是否构成盗窃罪

律图济南

律图济南 最近回复:

偷钱但未使用构成盗窃罪。盗窃罪判定的关键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秘密窃取行为,而非是否使用所盗财物。当行为人使财物脱离原所有人或占有人控制,处于自己控制之下,就满足了盗窃的客观行为要件,构成既遂。为避免此类犯罪行为发生,可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法律宣传普及,提高公众法律意识,让人们清楚认识到盗窃行为的法律后果。2.公共场所和社区增加监控设备,起到威慑作用,同时便于案件调查。3.家庭和学校注重品德教育,培养公民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减少犯罪动机。

2025-11-24 14:58:55

偷窃多少金额达刑事立案线

律图辽宁

律图辽宁 最近回复:

1.偷窃公私财物刑事立案并非只看金额。一般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达到刑事立案线,但各地区可依经济和治安状况确定本地标准并报批。2.即便未达金额标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也会以盗窃罪立案追诉。3.解决措施与建议: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不实施偷窃行为。司法机关在处理偷窃案件时,不能仅以金额判断是否立案,要全面审查行为情形,准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良好秩序。

2025-11-24 03:21:10

偷窃五千以下物品咋判刑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偷窃五千以下物品一般构成盗窃罪,量刑依据犯罪数额、情节等因素。通常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盗窃五千以下达到此标准,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2.各地区可根据本地经济等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即便数额未达标准,也以盗窃罪论处。3.对于这类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具体情节,做到量刑公正合理。同时,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理。

2025-11-22 04:57:45

偷窃价值4000元手机判刑多久

律图晋中

律图晋中 最近回复:

偷窃价值4000元手机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因该金额已超过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依据法律,盗窃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最终量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1.从轻情节:若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可能会判处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建议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积极退赃退赔并争取被害人谅解,以获得从轻处罚。2.加重情节:要是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加重情节,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所以应杜绝此类加重情节,避免刑罚加重。

2025-11-21 21:07:31

偷盗价值两千元咋处理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盗窃价值两千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以盗窃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但具体处理需综合考量。1.特殊盗窃情形: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即便未达数额标准也会以盗窃罪论处。2.从轻处罚情况:初犯且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可争取从轻处罚,如适用缓刑甚至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3.地区差异: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数额标准由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在幅度内确定。建议行为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并争取被害人谅解。司法机关在处理时应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2025-11-20 19:23:47

中国14岁未成年犯罪怎么判

襄阳法务

襄阳法务 最近回复:

1.14岁未成年人犯罪判决要看具体罪名和情节。已满14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等八种罪要担责,不过会从轻或减轻处罚。2.已满14不满18岁犯罪,不适用死刑。3.若实施八种之外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责令监护人管教,必要时专门矫治教育。4.犯罪情节轻微,按规定无需判刑或可免刑的,检察院可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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