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员工在下班回家途中突发脑中风并不符合工伤范畴。
依据现行的劳动法规,工伤需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在上下班通勤过程中遭遇非由个人主要过失所导致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引起的身体损伤;
或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部,由于履行职务职责而遭遇到暴力或其它意外事件引起的身体损害;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