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国家安全罪 > 分裂国家罪
  • 什么是分裂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查看详细>>
  • 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而希望或放任结果的发生。

    查看详细>>
  • 分裂国家罪的认定

    一、分裂国家罪与背叛国家罪的界限

    分裂国家罪与背叛国家罪在构成要件及其表现形式上存在着许多相似甚至相同之处,如它们侵犯的同类客体都是国家安全,其直接客体都牵涉到国家的领土完整与安全;它们在客观方面都可能与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勾结,并且都以法定危害行为的实行而不以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它们在主观方面都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这种故意都是就危害行为本身的态度而言的。

    二者区别:

    (1)就犯罪侵犯的直接客体而言,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统一,而背叛国家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民对其国家的效忠义务。虽然这两种犯罪都涉及到对国家领土完整的危害,但本罪对国家领土的危害,不是将我国的一部分领土分离出去,领土和国家的主权与安全并没有落入外国之手,而是制造地方“独立”的割据局面,这实质上是以破坏国家统一的方式危害国家安全,就此而言,分裂国家罪属于“内忧”;而背叛国家罪对国家领土的危害,则是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背离自己效忠国家的义务而向外国出卖国家主权、出让国家领土,或者策划外国向我国发动战争,侵占我国领土,这实质上是以出卖国家主权、出让国家领土或者破坏国家领土安全的方式而危害国家。就此而言,背叛国家罪属于“外患”。

    (2)就犯罪的客观方面而言,这两种犯罪也有两点不同:首先,本罪不要求将“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作为要件,即行为人是否勾结外国,或者是否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而背叛国家罪缺乏“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则无以成立犯罪;其次,在犯罪的行为表现方式和内容上,本罪是通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领土分离出去,脱离中央政府的领导,制造地方“独立”的割据局面而危害国家的领土完整,是以对国家统一和完整的侵害而危害国家安全。而背叛国家罪则是通过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以对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侵害而危害国家安全。

    (3)就犯罪主体而言,本罪属于一般主体,即只要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管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以成立本罪。并且,本罪只能由多数人构成,属必要共犯;而背叛国家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并且单独的个人仍然可以构成本罪。

    (4)就主观故意的内容而言,本罪的行为人具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直接故意,即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而积极实施;而背叛国家罪的行为人则具有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的直接故意,即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而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而积极实施。

    二、分裂国家罪与煽动分裂国家罪的界限

    作为均以分裂国家为其最终目的的犯罪行为,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以语言、文字、图画或者其他方式,鼓动、刺激、怂恿、引诱、激励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它与分裂国家罪在表现形式上有许多相似甚至相同之处,如它们侵犯的同类客体都是国家安全,其直接客体都是国家的统一;它们都以法定危害行为的实行而不以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它们在主观方面都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这种故意都是就危害行为本身而非其行为结果的态度而言的;它们的最终目的都是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从行为之间的关系而言,煽动分裂国家的行为属于分裂国家的教唆或者帮助行为,如果刑法不另行设立煽动分裂国家罪,其煽动行为得以分裂国家罪的共犯论处,但既然刑法已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犯罪行为,它与分裂国家罪即具有原则性的不同:

    (1)就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而言,本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而煽动分裂国家罪的行为方式系通过语言、文字、图像、网络或者其他方式煽动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使没有分裂国家意图的人产生分裂国家的犯罪决意,或者刺激、助长、坚定其已产生的分裂国家的犯罪决意。煽动者并不需要亲自实施分裂国家的行为,被煽动者是否接受煽动从而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并不影响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成立。同时,此处的“煽动”应当排除分裂国家罪中的“组织”、“策划”行为中所包容的“煽动”内容,因为有时候的组织、策划分裂国家的行为也是以煽动分裂国家的行为为内容的。

    (2)就犯罪主体而言,分裂国家罪既包括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者,又包括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而煽动分裂国家罪仅仅包括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者,并不处罚其他参加者,甚至积极参加者亦不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这是因为,煽动分裂国家罪仅仅是分裂国家罪的教唆或者帮助行为,如果属于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者,应当予以刑事处罚;如果系其他参加者,则由于其社会危害性尚未达到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因而刑法不予干涉。

    (3)就故意的内容而言,本罪的行为人具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直接故意,即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并积极而为;而煽动分裂国家罪的行为人所具有的仅仅是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的直接故意,即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而积极实施,并无具体的分裂国家的法定行为,即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引起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的具体行为,并且希望和积极促成该行为的完成。

    查看详细>>
  • 分裂国家罪的量刑标准

    1、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3、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4、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查看详细>>
  • 分裂国家罪立案标准

    分裂国家的手段多种多样,不论此种行为是否造成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具有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活动事实,就构成犯罪,应予以立案。

    查看详细>>
  • 分裂国家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103条 第1款 分裂国家罪

    3、《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零六条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4 18:14:40

小孩脾切除了能赔多少钱

最近回复:

这种情况可以构成伤残的,是交通事故导致的吗?

2026-02-04 16:57:48

车辆在小区因小孩放鞭炮车辆损坏责任谁车谁承担

最近回复:

一般情况下,小孩放鞭炮致车辆损坏,由小孩监护人担责,因其对小孩有监护义务。若小区有禁止燃放鞭炮规定且物业没尽到管理职责,物业可能也需担部分责任。解决方案是先和小孩监护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等)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车辆维修等损失。

2026-02-04 02:15:41

高空坠物砸到车子究竟由谁负责

最近回复:

1.高空坠物砸车责任承担分三种情形。确定具体侵权人时,侵权人基于过错责任原则担责,因其对坠物致损有过错。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自证非侵权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依公平责任给予补偿,以此保护受害人权益,分担损失。 3.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如未设警示标识、未定期检查外墙等,需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被侵权人可先与责任方协商赔偿,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026-02-03 20:25:12

恶意催收骚扰

最近回复:

案件什么情况 大概说下看能不能帮到你

2026-02-03 18:47:04

有人恶意骚扰我怎么办

最近回复:

遇到有人恶意骚扰,首先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等骚扰证据。接着明确警告对方停止这种行为。其他,如果对方不听警告,可向平台投诉(若在网络平台骚扰)。再次,若情况严重影响到生活,可考虑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最后,要保持冷静,避免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防止自身受到更大伤害。

2026-02-03 10:35:44

洒水车清晨洒水路滑摔倒受伤严重

最近回复:

你好:请详细的介绍一下情况吧?

2026-02-03 10:08:33

高空抛物后责任要怎样去划分

最近回复:

1.高空抛物责任划分明确且合理。确定具体侵权人时,侵权人担责,这符合法律中“谁侵权谁担责”原则,促使人们对自身行为负责。难以确定侵权人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能保障受害者权益。建筑物管理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担责,可督促其做好安全防护。 2.为减少高空抛物事件发生,住户应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随意抛物。建筑物管理人要积极履行职责,安装监控、设置警示标识等。对于受害者,在遭遇高空抛物伤害时,应及时保留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管执法,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高空抛物的氛围。

2026-02-03 03:54:13

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要怎么解决

最近回复:

1.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时,依据相关法律,除能自证非侵权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给予补偿,这体现公平原则,保障了受害人权益。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若查明具体侵权人,可向其追偿。 2.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要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否则需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3.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等报案,利用其侦查手段找出实际侵权人。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既能保障受害人权益,也能促使各方履行自身义务,减少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

2026-02-02 20:56:41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父母不小心烧到别人的房子,就是没人住的老房子里面啥也没有,然后现在受害者要起诉我们,这个大概要赔偿多少钱

最近回复:

你好,只赔房屋本身的实际价值(折旧后),不赔“空置损失”,屋内无物品则无额外赔偿。金额以火灾时的市场评估价为准,通常远低于新建价。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