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假药罪
  • 什么是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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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假药罪构成要件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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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假药罪认定

    一、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二、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1、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界限是:根据《刑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一规定体现了立法的严密性,不疏漏犯罪。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2)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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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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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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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假药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构成本罪同时构成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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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7:44:24

法院没发立案通知之前交的起诉状怎么办

最近回复:

1.法院未发立案通知前,已提交的起诉状按符合起诉条件和不符合起诉条件两种情形处理。符合起诉条件时,法院一般七日内立案,起诉状作为重要诉讼材料进入正式诉讼流程,法院会审查起诉状各项内容是否明确完整。 2.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起诉状不进入立案程序。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上一级法院。 3.若起诉状内容欠缺,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 建议当事人提交起诉状前仔细检查,确保信息完整明确。若收到补充材料通知,尽快按要求补充。对不予受理裁定有异议,及时上诉维护权益。

2026-02-05 06:59:27

借贷案件诉讼费按什么标准收费

最近回复:

1.借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依照相关规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2.具体收费标准:金额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超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超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超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超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超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超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超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超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超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 3.费用先由原告预交,最终根据案件审理结果,由败诉方承担,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担。

2026-02-05 01:48:04

我要起诉别人

最近回复:

想起诉别人,得先明确对方身份信息,准备好能证明你诉求的证据。写份起诉状,内容包括双方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然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立案缴费,等法院通知开庭。开庭时要如实陈述,配合审理。要是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可能影响结果,所以证据这块得重视。

2026-02-05 00:28:58

仲裁公司劳动关系赢了公司一审二审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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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民事诉讼一审和二审程序共需约九至十二个月,具体时间受程序选择和案情复杂程度影响

2026-02-05 00:08:22

法院受理民事起诉需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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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民事起诉需满足四个条件。原告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因自身民事权益受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的主体。要有明确的被告,能确定其身份信息。还需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求明确且事实理由能支撑诉求。案件要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为确保起诉被受理,可采取以下措施: 1.原告起诉前确认自身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避免主体不适格。 2.提前收集被告身份信息,保证被告明确。 3.清晰拟定诉讼请求,准备好能支撑诉求的事实和理由。 4.了解案件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

2026-02-04 23:27:16

起诉两个人,不在同一个地方怎么办

最近回复:

请详细说明问题以便给出针对性解答

2026-02-04 19:32:19

房抵贷被起诉了 银行要求6个月还清 还不上分期还4年还清银行不同意 调解不成 要庭审了 如何应对

最近回复:

当房抵贷被起诉且银行不同意调解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庭审: 庭前准备 收集证据 还款能力证明 :收集能够证明你目前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的证据,例如工资流水、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如果有其他稳定的收入来源,如兼职收入、租金收入等,也一并整理提供。这些证据可以向法院说明你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只是无法在6个月内还清,为争取更长的还款期限提供依据。 还款记录 :整理过去按时还款的记录,证明你以往信用良好,此次无法按时还款是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的,并非恶意拖欠。比如因突发重大疾病、失业等不可抗力因素,可提供相关的诊断证明、失业证明等作为证据。 贷款合同 :仔细研究贷款合同条款,查看其中关于还款期限、违约责任、提前还款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发现银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如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变更利率等,要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庭审中进行抗辩。 制定还款计划 - 根据自己的实际还款能力,制定一个合理的4年分期还款计划。在计划中明确每月或每季度的还款金额、还款时间节点等,并确保该计划具有可操作性。例如,按照你目前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计算出每月能够承担的还款额度,然后根据贷款本金和利息,合理安排还款期限。 - 将还款计划形成书面材料,在庭审中提交给法院,向法官表明你有还款的诚意和实际可行的方案。 咨询专业律师 - 由于法律程序较为复杂,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诉讼策略。律师能够帮助你分析案件的利弊,指导你如何在庭审中进行陈述和辩论,最大程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庭审应对 按时参加庭审 - 务必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庭审。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庭,要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并说明合理的理由。否则,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这对你会非常不利。 积极陈述观点 - 在庭审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积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首先,向法官说明你目前无法在6个月内还清贷款的客观原因,如经济困难、收入不稳定等。然后,详细介绍你制定的4年分期还款计划,强调该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承诺会严格按照计划履行还款义务。 - 同时,表达你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的态度,如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或违约金,以显示你的诚意。 尊重法律程序 - 遵守庭审纪律,尊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真听取银行的陈述和主张,对于银行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证据,要客观对待。如果对银行的证据有异议,可以在质证环节提出,并说明理由。在辩论环节,要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辩论,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和无关内容的陈述。 庭审后跟进 等待判决结果 - 庭审结束后,要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在等待过程中,要保持与法院的联系,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履行判决义务 - 如果法院判决支持你的分期还款请求,要严格按照判决确定的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再次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如果法院判决不支持你的请求,你需要考虑是否上诉。上诉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诉费用。在决定是否上诉时,要综合考虑上诉的成本和胜诉的可能性。

2026-02-04 17:44:49

执行保全立案的最低金额标准是多少?

最近回复:

执行保全,通常指的是诉讼保全或执行前的保全措施,法律并没有对执行保全立案设定最低金额标准。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实际情况说明 这意味着,无论涉及的金额大小,只要符合保全的条件,比如存在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形等,当事人就可以申请保全。法院在审查时,主要关注的是是否存在需要保全的紧急情况、申请人是否提供了合适的担保等因素,而不是以金额的高低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保全申请。 不过,虽然没有最低金额标准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的金额极小,考虑到保全的成本(如担保费用、法院执行保全措施的人力物力等),当事人和法院可能都会综合权衡是否有必要进行保全。

2026-02-04 12:49:37

经济纠纷过了多久还没去起诉

最近回复:

(一)对于一般经济纠纷,权利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可通过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方式。 (二)若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情形,要留意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时间,及时采取进一步行动。 (三)对于特殊经济纠纷,需查询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是否适用特殊诉讼时效。 (四)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将不予保护,权利人若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6-02-04 11:58:26

民事诉讼要符合什么样的受案条件

最近回复:

(一)作为原告,要确保自身的民事权益确实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存在争议,收集相关权益受损或有争议的证据。 (二)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可通过合同、聊天记录等渠道获取被告准确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三)清晰列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如要求赔偿金额、履行合同义务等,并详细阐述案件发生的经过、时间、地点等事实与理由。 (四)判断该纠纷是否属于法院民事审判权处理范畴,同时了解受诉法院的管辖区域和级别,选择正确的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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