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有关当事人对现行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满意,则可在签收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然而,若当事人未能在此时间内行使申诉权利,那么仲裁裁决便将立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均需依照其内容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义务。
就我国劳动争议诉讼程序而言,我们实行仲裁须先于诉讼原则,亦即,当事人必须首先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待仲裁机构逾期未予处理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表示不满时,方可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