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受到
刑事拘留之情况下,该雇主有权利解除与此员工的劳动合约,无须负担任何
经济补偿金或是
赔偿金。这种
违法行为通常是由业务员通过滥用自身所拥有的管理权、交易权和
使用权,将其从业务领域已顺利回收的应收账款据为己有,甚至谎报尚未收回,从而长期非法私占和使用,坚决不予交付给本公司。这是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实施
贪污罪行的常见手法之一。然而,若
劳动者因不明原因而遭到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或
司法拘留等剥夺个人自由的拘
禁行为,并不等于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因此雇主不可仅凭员工遭
拘留的事实便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协议。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只要满足被人民检察院撤销
公诉这一法定条件,即可视为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撤销公诉是指劳动者的行为经过调查取证后,被认定确属
犯罪,但依照相关
法规却无需判处
徒刑或者应予以豁免
刑罚。在公安机关将有关
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后,人民检察院有权做出是否撤销对劳动者的公诉的决定。若雇员被人民检察院撤销公诉,那么案件将无法进入审判程序,该雇员亦将不会受到
刑事判决及刑罚方面的制裁。另外,如果劳动者的行为被认定为构成犯罪,案件经审理后由人
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并将执行相应刑罚。值得我们特别留意的是,即便劳动者最终被判处短期拘留或
缓期执行,作为雇主,仍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
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涉嫌
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
收容审查、拘留或
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
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该规定实则明确了在劳动者
被拘留期间,用人单位是可以不向其发放
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