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到底得用什么章才能证明我们签的那份劳动合同有用呢?其实啊,单位盖个章就像咱们去银行办手续时的戳印,它只是确认文件签署事实的一部分,但并不是是说没盖这玩意儿我们签的劳动合同就失效啦,这种看法在法律层面可不太站得住脚哦。
为了避免出问题嘛,还是建议大家在跟用人单位签合同时,尽量让人家既来签字又盖公章吧。
有时候,我们可能会碰到只有用人单位盖了章却没签字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只签字没盖章的情况,这时候应该怎么看呢?首先来看第一种情况,就是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法人。
法律上有这么个规定,法人代表人其实就是代表单位说话的人,所以如果他能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话,那这份合同就算是真的有用啦。
再来看第二种情况,就是说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单位里管事儿的人,比如行政人员和人力资源部的人。
按照法律里的一些规定,这种帮忙签字的人,只要他们的行为看上去像是经过单位授权的样子,那么他们说的话或者做的事都可以被当作是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
最后来说说第三种情况,有些单位只有章而没签字。
这种情况也不能简单地说是有效或者无效的,而是要看实际情况。
在各种不同的印章中,单位的章其实算是比较厉害的了,它能代表整个单位是否愿意认这个合同。
只要单位把章盖上去了,就代表着它们已经承认这份合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