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在销售类企业工作未达一个月之久,员工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薪资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正式结束或终止雇佣关系时,一次性全额发放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若公司未能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其支付义务,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纷争;
其次,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再者,寻求所在地区的调解组织协助调解纠纷;
另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若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