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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证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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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证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地承诺付款的一种保证。它是某一银行(开证行)应买方(开证申请人)要求或指示开给卖方 (受益人)的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以规定的单据为依据,即期或在以后某一规定的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信用证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由银行介入而产生的付款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运用一个或多个银行的金融技能及信誉,加速国际间付款的进行。信用证交易是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互相结合,它能给买卖双方提供安全的保证。买方可以从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中获得安全保障,他向银行付款后便能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同时他还可以在信用证中加上一些特别条款对卖方实行控制,以保证在所有条件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才向卖方付款;而卖方只要提交了无暇疵的、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的单据就能取得货款,这不必依赖于买方的意愿或能力。同时,使用信用证交易还在相当程度上为出口方、进口方提供资金融通,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为国际贸易中极其重要的付款方式。同时,信用证交易的特殊支付方式,也为犯罪分子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信用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提供了可能。利用信用证诈骗活动,不仅使他人财产遭受损失,而且使信用证的安全信誉受到极大破坏,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危害严重。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行为,这类行为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所谓使用伪造的信用证,是指行为人利用伪造的信用证骗取财物的行为。所谓使用变造的信用证,是指行为人利用变造的信用证诈骗财物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附随的单据、文件,是指使用信用证时,伪造、变造提单等必须附随信用证的单据,骗取信用证项下货款的行为。

    使用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可以是伪造、变造后自已使用,也可以是伪造、变造后提供给他人使用,这两种情况都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定之使用。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这种情形主要是指使用过期的信用证、使用无效的信用证、使用明知是经他人涂改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

    3、骗取信用证的。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编造虚假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银行为其开具信用证的行为。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这种情形指的是行为人以前三种以外的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所谓“软条款”信用证,是指在开立信用证时,故意制造一些隐蔽性的条款,这些条款,实际上赋予以开证人或开证行单方面的主动权,从而使信用证随时因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单方面的行为而解除,以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这种信用证实际上是一种可撤销的“陷井”信用证。从这几年对外贸易实践看,诈骗分子通过“软条款”信用证设下的陷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用证开出后暂不生效,需待开证行签发通知书后生效;(2)规定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验货人、装船日期须待开证申请人通知或须开证申请人同意,并以修改书形式通知;(3)品质证书须由开证申请人出具,开证行核实或与开证行存档之样相符;(4)收货收据须开证申请人签发或核实。另外,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信用证本身的特点进行诈骗活动,如利用远期信用证诈骗。由于采用远期信用证支付时,进口商是先取货,后付款,在信用证到期付款前存有一段时间,犯罪分子就利用这段时间,将财产转移、宣布企业破产;有的则是与银行勾结,在信用证到期付款前,将银行资金转移,宣布银行破产,甚至有的国外小银行,其本身的资金就少于信用证所开出的金额,仍以开证行名义为进口商开具信用证,待进口商取得货物后,宣告资不抵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依《刑法》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对于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作废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构成犯罪必须以明知所使用的信用证属于伪造、变造或是作废的为必要。倘若行为人确实不知道是伪造、变造、作废的,如对于可转让的信用证通过转让而得来自己不知道的,或出于过失设立了一些“软条款”的,则因不具有本罪故意而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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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证诈骗罪认定

    (一)关于本罪的主观目的问题

    构成本罪是否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理论上存有不同的主张。一种意见认为,信用证诈骗罪虽然在法条上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并非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因为这种欺诈行为本身就足以表现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另一种意见认为,与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不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本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且信用证诈骗罪多为单位实施,可能是为了牟利,也可能是为了非法融资等等。因此,“非法占有”不能涵盖所有信用证诈骗罪的主观意图,不是构成本罪的法定目的。 信用证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具有金融犯罪和财产犯罪的双重属性,侵犯的客体是双重的:一是信用证管理秩序,另一是公私财产所有权。信用证诈骗罪既然侵犯财产的所有权,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上述第一种意见是正确的。

    (二)如何认定信用证诈骗罪的数额

    有的认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意图骗取的数额为准;有的认为应以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实际得到的财物数额为准;有的则主张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分不同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标准,即在信用证诈骗未完成形态下,即未遂、预备、中止的情况下,以行为人主观上意图骗取的公私财物数额为标准,在信用证诈骗罪的完成形态中,则以犯罪造成的直接损失额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标准。应以信用证上记载的数额为准。在信用证诈骗罪未完成形态下,由于不存在被害人受损的事实,犯罪人也没有“实际所得”,只存在信用证记载的数额,而其正是行为人意图骗取但因各种原因未得到的,故以信用证上记载的数额作为诈骗数额,是符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的;在信用证诈骗罪完成形态下,由信用证结算方式所决定,行为人实际套取的是信用证项下的全部款项,不可能还保留一部分数额,因此,仍应以信用证上记载的数额作为认定标准。

    (三)关于本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构成信用证诈骗罪,行为客观上必须实施“使用行为”、“骗取行为”、“其他行为”三种行为之一,如果行为人的诈骗活动兼具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属于同种数罪,不实行并罚。信用证诈骗罪一般具有主辅两个行为。主行为是信用证诈骗罪的必要行为,辅行为是信用证诈骗罪的选择行为。实践中,行为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往往要先实行辅行为,如伪造、变造信用证、附随的单据、文件,骗取信用证,制订“软条款”等,然后再实施使用上述信用证以骗取货款这一主行为。行为人为使用信用证而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骗取信用证的,制订“软条款”的,都是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先期行为,是为利用信用证诈骗作准备,可视作本罪的预备行为。但上述行为又可能构成《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第280条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或者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这属于牵连犯,可以按照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信用证诈骗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实践中,有的行为人利用银行的信贷融资业务,预先编造虚假的事实,谎称自己有进口商需要的货物,骗取进口商与其订立货物买卖合同并为其开立信用证,行为人得到信用证后,向自己所在地的银行申请信用证抵押贷款,以筹集货物。但事实上他们得款后并未真的去筹集货物,而是挪作他用或者携款潜逃。这种利用信用证骗取银行打包贷款的行为,既触犯本罪法条,又触犯第193条贷款诈骗罪,应依法条竞合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按信用证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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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证诈骗罪量刑标准

    1、实施信用证诈骗行为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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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证诈骗罪立案标准

    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3、骗取信用证的;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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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证诈骗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失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三条规定,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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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4 07:37:04

公司给我开了过失单该如何处理

最近回复:

1.当收到过失单时,要先仔细查看内容,确认过失事实、依据和公司规定。若不认可过失认定,需及时收集能证明自身无过失或过失程度不符的证据,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2.按照公司规定流程提出异议,先与直接上级友好沟通表达看法和理由。若上级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更高层级反映。 3.若公司依据过失单作出不合理处罚,如降薪、辞退等,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劳动仲裁会审查公司处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若公司违规,可要求其担责。 建议:日常工作中做好记录,以备不时之需;与上级和相关部门沟通时保持理性和专业;申请劳动仲裁要准备充分材料。

2026-02-04 00:38:36

营业执照注销了还可以恢复吗?,想了解营业执照注销后重新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最近回复:

个体要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注销了还可以恢复

2026-02-03 16:24:02

如何处理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不一致的情况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不一致,这本质上是企业登记事项发生了变更却未办理变更登记。按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会先责令限期登记。 (2)如果逾期不登记,就会面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体现了法律对企业登记事项规范管理的要求。 (3)当发现这种情况后,要及时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且提交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必要材料。 (4)在变更登记完成前,最好不在原登记经营场所之外开展经营活动,降低风险。若被责令整改,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登记。 提醒:企业应重视登记事项变更,及时办理手续,避免逾期被处罚,不同企业情况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2 12:28:58

注销营业执照怎么办了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法律问题建议详询咨询解答!

2026-02-02 12:13:55

开公司不办营业执照能不能行得通

最近回复:

(一)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准备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若已存在无照经营情况,主动停止经营活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说明情况,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6-01-31 12:55:54

营业执照莫名其妙没起诉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情况沟通下

2026-01-31 10:29:43

营业执照转外地可以吗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营业执照不能直接转外地,迁移登记是实现类似目的的合法途径。市场主体变更经营场所到外地,需遵循特定程序,先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迁移,经其同意后,再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迁出。 (2)原登记机关会将登记档案移送至迁入地登记机关,之后市场主体要在迁入地办理变更登记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3)办理迁移时,需准备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必要材料。不过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 提醒: 迁移营业执照前务必咨询迁入地和原登记机关,按要求准备材料和办手续,因各地规定有别,案情不同解决方案也不同,可进一步咨询分析。

2026-01-30 10:39:53

个体营业执照法人需承担法律责任么

最近回复:

1.个体营业执照法人需对经营活动全面担责。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对经营债务负无限责任,一旦出现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侵权等行为,都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从民事角度看,经营活动引发的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法人需用个人财产清偿。行政方面,违反市场监管、税务等规定,会受到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刑事层面,若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法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3.为避免不利后果,个体营业执照法人经营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建立规范财务制度,杜绝偷税漏税;诚信经营,避免侵权行为;严格把控商品和服务质量,防止刑事犯罪风险。

2026-01-29 22:14:59

己办营业执照我该怎么办

最近回复:

办了营业执照后,要刻制公章等印章并备案;到银行开设对公账户;前往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确定税种、申报方式,按时记账报税;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公示;依据经营内容申请所需许可证,合规合法开展经营。

2026-01-29 19:07:01

请问一下,经营场地和营业执照上地址不符, 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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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具体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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