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退休工资调整实施方案如下:
1.为所有已退休、因公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职,或是领取固定生活费用的人士,每月薪资统一上调34元整。
另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中,个人缴费年限在15年及其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其对应的每月工资将在此基础之上额外增加2元;
对于个人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且在25年以下(包含25年)之间的部分,若满足相应的缴费年限要求,则其每月工资亦会在此基础之上再额外增加3元;
最后,对于达到缴费年限25年及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其每月工资将会在此基础之上再额外增加5元。
凡此种种按照缴费年限增发的金额不足30元者,均有资格按照3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