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终止劳动关系,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操作:
首先,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其次,在双方约定的履行期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地表示或通过自身行动表达出不再履行主要责任;
第三,尽管已经按照要求对另一方发出了催告,但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实际履行其主要债务的;
再者,如果某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催告后也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改正;
最后,当法律规定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下,亦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