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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届满,仍然不能予以终止,必须延续至该等情况彻底消失后才能实际终止:
首先是从事接触对人体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若其尚未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状况检查,抑或被怀疑患有职业病者正在处于疾病诊疗或者医学观察阶段的;
其次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者,只要他们处在规定的医疗期限之内的;
再次是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关键时期;
最后是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不足5年的员工。
此外,还有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样需要得到特别考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新修订: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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