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雇主未按期付款工人薪资的情况,可向相关劳动行政机构提出
申诉。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会负责督促雇主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所欠的劳务薪资。
如若雇主未能在期限之内达成支付,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其依照应付款项总额的50%至100%的比例,额外支付给工人相应
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