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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劳动法,工资的加班费如何算

何** 广西-南宁 工资福利咨询 2026.01.03 09:36:32 418人阅读

遵循劳动法工资加班费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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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优先看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按集体合同约定;无集体合同,按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根据加班情形计算报酬: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付不低于基数150%的报酬;休息日工作且无法补休,付不低于基数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付不低于基数300%的报酬,且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用补休替代。
(三)计件工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加班,按上述标准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者维权: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026-01-03 16:0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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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加班费计算结合计算基数与加班情形确定,用人单位需依法足额支付,否则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
加班费计算有明确规则。计算基数方面,优先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集体合同约定;无集体合同,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加班情形报酬标准不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基数150%的报酬;休息日工作且无法补休,支付不低于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300%的报酬,且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用补休替代。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完成定额任务后加班也按此标准支付。用人单位若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若您在加班费计算或支付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3 15:4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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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班费计算需综合计算基数与加班情形确定。计算基数方面,优先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若劳动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照集体合同约定执行;若没有集体合同,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不同加班情形对应不同报酬标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不低于计算基数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且无法补休,支付不低于基数百分之二百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支付不低于基数百分之三百的报酬,且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用补休替代。
3.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加班,同样按上述标准支付加班费。
4.用人单位需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若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解决措施和建议:
1.用人单位应准确把握加班费计算规则,明确计算基数,依法支付加班费。
2.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若遇到加班费未足额支付情况,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3.劳动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对违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

2026-01-03 14:1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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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班费计算要结合计算基数和加班情形。计算基数方面,优先按照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来算;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不太清楚,就按集体合同的约定来;要是没有集体合同,就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应得的工资确定,不过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不同加班情形的报酬标准不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要支付不低于计算基数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基数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支付不低于基数300%的报酬,而且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用补休代替。
3.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加班,也按上述标准支付加班费。
4.用人单位得依法把加班费足额支付给劳动者,要是不这么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2026-01-03 12:1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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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加班费计算要结合计算基数和加班情形。计算基数方面,先看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就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若没有集体合同,按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不同加班情形报酬标准不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基数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且无法补休,支付不低于基数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支付不低于基数300%的报酬,且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用补休替代。
(3)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加班,也按上述标准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需依法足额支付,否则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提醒:劳动者要留意劳动合同对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约定,遇到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加班费情况,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3 10:53:05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加班,也称延长劳动时间,是指用人单位经过一定程序,要求劳动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时数和周工作天数而工作。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生产任务紧急,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经营的。(2)必须与工会协商,经工会同意。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工会不同意,不可以强令劳动者加班。(3)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进一步与劳动者协商,因为加班需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劳动者不同意,亦不可强令其加班。因为劳动者的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4)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时间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度,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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