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纷争所涉及到的诉讼时效问题,主要情况如下所述:
1.劳动仲裁申请时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时效期限定为自当事人知晓或应该得知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算,时间跨度为长达一年;
2.劳动纠纷诉讼时效。
由于存在普通诉讼时限与特定诉讼时限两种分类方式,因此,对于劳动纠纷方面的诉讼时效也存在这两类不同的规定。
其中,普通诉讼时效的时长设定为三年。《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