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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离职书吗

若是在雇佣关系中发生了符合《劳动合同》第38条所列举的情形,并且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因故辞去工作的话,是无需事先提交预告信一个月之后才能离开的。然而,在其他任何情况下,均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申请方可离职。《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最新修订: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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