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对公司未按时发放薪资的问题时,员工可采用如下几种方法进行应对:首先,可以积极主动地与所属单位进行沟通,请求其立即支付
拖欠所欠之薪酬;其次,若经过友好协商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的话,应及时前往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在提交相关材料并表述清楚情况之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依法责令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拖欠的薪水;如责任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偿还
债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会责令其按照应当偿还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向
劳动者额外支付相应的
赔偿费用;再次,若以上两种途径仍无法解决问题,也可考虑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进而促使责任单位尽快支付所拖
欠薪资。需要注意的是,对于
仲裁裁决有异议者,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法院提
起诉讼。《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
工资报酬、
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
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
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