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并非三年。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首先启动劳动仲裁程序,如对仲裁结果不满,则可在收到裁决之日的十五日之内向相应法院提交劳动诉讼申请。在此情况下,如当事人未优先选择劳动仲裁而直接提出劳动诉讼,司法机关将拒绝立案处理。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劳动争议诉讼并不适用于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