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双方可以通过积极沟通进行协商,友好地解决相关问题。
其次,当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向企业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该委员会将负责调解相关纠纷。
此外,也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诉,要求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倘若对于裁定结果感到不满,则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根据法律规定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其劳动者产生的各项劳动争议,均适用此项法律规定,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其一,关于民事劳务关系的确立、变更及消除所引发的争执事项;
其二,由于个人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协议、协议内容变动、解除或终止而引发的纷争;
其三,由于员工被解雇、劝退、主动辞职、离职等行为所引起的争议;
其四,工作时间、休息日的安排、社会保险待遇、福利待遇、培训享受、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措施等方面的争议;
其五,涉及工资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各类劳资纠纷;
最后,还包括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