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劳动争议事件,倘若您认为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了违约行为之侵害,那么是享有请求他人协助调解之资。
然而,劳动争议的调解并非强制要求。
尽管如此,劳动争议须先行经由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展开仲裁程序。
若对该仲裁结果持有异议,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诉。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之详尽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劳动者知晓或应该知晓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之日开始计算;
而针对仲裁裁决有异议的劳动者,可于接收到仲裁裁决书后便可在十五个自然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期限的起算点同样是从劳动者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