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从你提供的情况看,其行为已经构成恶意欠薪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3、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4、综上所述,你目前可以做的工作包括:
(1)联系执行庭,说明情况,要求执行庭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调查老板财产状况;
(2)向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促使公安机关尽快立案侦查;
(3)依然无法立案的,可以自行收集证据材料,向同级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老板恶意欠薪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
5、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