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 什么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

    查看详细>>
  •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同其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一样,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腐蚀了人们的心灵,毒化了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但本罪以其音像结合的特性,使淫秽内容的传播更加直观更具刺激性,因而社会危害性也就更大,对社会管理秩序这一客体的侵害就更为严重。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所谓“组织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在家中实施,也可以在社会上或单位里实施。具体地讲,所谓播放,就是以放映机、放录机、录音机等机器来进行传播,但是,播放的方式并非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所独有,在一定条件下,播放淫秽制品也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另外,由于本条对于本罪已明确限定是组织播放行为,因此,只向个别人播放或仅仅是参与观看等行为均不构成本罪。所谓“淫秽音像制品”,主要包括淫秽的电影、录像、幻灯片、录音带、激光唱片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不能含有以牟利为目的,否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查看详细>>
  • 如何认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一)本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限

    1、两罪所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本罪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只是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规定的范围不仅包括音像制品中,而且还包括淫秽书刊、照片等其他淫秽物品。

    2、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要求具有组织播放的行为,即要有召集众人观看的行为,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较前者多,它包括出借、传阅等多种传播行为方式。

    3、两罪的犯罪标准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组织实施了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则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本罪不以牟利为目的。

    查看详细>>
  •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量刑标准

    1、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查看详细>>
  •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立案标准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十五至三十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定罪处罚。

    查看详细>>
  •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第二款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十五至三十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

    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数额、数量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6-04 17:02:36

检察院让带担保人去是要起诉吗

最近回复:

检察院要求带担保人,可能是为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起诉。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进展和检察院的决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08:21:39

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何时聘请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在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应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尽快聘请律师,能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犯罪嫌疑人在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情况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与检察官沟通并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材料和意见;审判阶段,律师可为被告人从多方面进行专业辩护,争取有利判决。可见,早聘请律师能在案件各阶段发挥重要作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若遇到过失致人死亡相关案件等法律问题,建议尽快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2026-06-04 06:42:20

双方调解赔偿不追究后能否撤案

最近回复:

1.自诉案件:双方调解赔偿,被害方不追究,自诉人能撤案。因为在这类案件中,被害人可自主决定是否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2.公诉案件:即便双方调解赔偿,被害方不追究,也不一定撤案。此类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撤案由司法机关定。符合法定撤案情形,司法机关可撤案;不符合则仍依法处理,但和解可从轻量刑。

2026-06-04 03:25:17

双方调解赔偿不追究,可不可以撤案

最近回复:

1.自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后,自诉人可撤自诉。法院审查,若确认是自愿撤,会准许。 2.公诉案件:双方调解赔偿达成谅解,被害人不追究不必然撤案。因为由国家公诉机关追究责任,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犯罪情节轻,检察院可不起诉;犯罪事实清、证据足,即便和解也会继续诉讼。

2026-06-03 15:16:40

刑事案件问题你好

最近回复:

具体刑事案件涉嫌什么罪名?

2026-06-03 14:45:08

被人强行发生关系,现在已经过去七个月了,当时没有报警,已经发生两次强行。事后,对方把我拉黑,现在已经没有证据了

最近回复:

刑事案件流程是公安侦查完了移送检察院审查最后到法院判决。如果你是受害人,报案时把证据一起提交,另外别忘了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赔偿。如果你是嫌疑人或被告,从公安第一次找你问话或拘留你那天起就可以找辩护人了。现在有认罪认罚制度,事情确实是你做的就如实交代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对公安不立案不服的,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刑拘期间家属见不到人不要慌,尽快委托人去了解情况。

2026-06-03 14:15:31

如果写刑事控告书的话,没有事实证据,然后时间已经过去有七个月了.对方会不会反咬一口说我是自愿的?这边会不会有风险

最近回复:

刑事案件流程是公安侦查完了移送检察院审查最后到法院判决。如果你是受害人,报案时把证据一起提交,另外别忘了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赔偿。如果你是嫌疑人或被告,从公安第一次找你问话或拘留你那天起就可以找辩护人了。现在有认罪认罚制度,事情确实是你做的就如实交代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对公安不立案不服的,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刑拘期间家属见不到人不要慌,尽快委托人去了解情况。

2026-06-03 13:33:29

支付宝交易被骗了投诉后,钱能追回来么?

最近回复:

支付宝交易被骗了投诉后,钱

2026-06-03 11:54:54

什么算性骚扰

最近回复:

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性骚扰,关键在于行为是否违背他人意愿以及是否具有性暗示或性挑逗性质。如果遇到性骚扰,首先可以明确拒绝,表明自己的立场。其他情况下,可以向所在单位反映,要求单位进行处理。再次,也可以向相关调解组织寻求帮助,通过调解解决问题。最后,如果骚扰行为严重,构成侵权,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3 06:00:38

犯罪嫌疑人没罪可以上诉吗

最近回复:

结论: 犯罪嫌疑人一审被判有罪后,即便自认为无罪也有权上诉,上诉权是法定权利,且上诉不会因声称无罪理由不成立而不被受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权是被告人的法定权利,不以有罪为前提。只要被告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就可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若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若原判存在错误,则会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这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有机会在二审中争取公正的判决。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