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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代理

代理这种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由于是在打官司的时候,原告往往都会聘请律师来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因此了解代理的知识就变得异常的重要。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代理的相关知识,给大家做一个了解。

2023.09.16 91633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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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是什么意思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有可能因为专业水平问题,自己没法写诉讼状,因此委托代理律师帮忙起草诉讼书,这种行为是代理的一种。另外有时候出于身体原因或者时间问题导致没办法出席一些重要场合,需要代理人签字,这种一般来说是需要公证,然后代理事项才生效。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的行为。

代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其中最重要的分类方法是根据代理权产生的原因的不同,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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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需要什么条件

如今社会网络科技发达,自然多了很多代理业务,有商品的代理销售,有服务的代理办理,但是不管是代理什么商品或者某项服务,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应该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合法情况下进行合作,代理人应该清楚代理需要什么条件,而委托人知道自己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所有行为都会影响代理人和委托人,以下是一些对代理的了解。

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四大区别:

1、成立条件不同: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委托关系则不以此为前提;

2、财产的性质不同: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它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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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时效

代理的意思为代为管理,现实生活中代理形成的形式有很多,有口头非正式委托,书面性正式委托,律图今天要和您说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的代理。代理具有一定的时效,那么,代理的时效是多久呢?

代理时效自代理之日起,止于代理终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代理人死亡或法人消灭。代理人死亡或作为代理人的法人消灭,代理权失去承担人,当然消灭。

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肯定无法担当代理职责,代理权也终止。

3、本人死亡或法人消灭。代理权是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两者之中任何一方人格消灭,代理权理应终止。但自然人死亡或法人消灭是个事件,代理人有可能不知,或终止代理对本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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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当我们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我们所遇到的纠纷的时候,就需要专门的人员来书写一份代理词,也就是在庭审过程中单独使用的一种非正式文书。今天,律图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代理词的概念以及代理词的相关内容,让大家子以后在遇到需要代理词的时候不那么陌生,能够有一定的了解。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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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

现实生活中,在签订合同时,有些代理人会超越代理权甚至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从而造成被代理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失。法律上承认表见代理,其实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那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对方的方式作出。本条所指的无权代理应当是狭义的无权代理,在此情况下,相对人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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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

在交易的过程中免不了要签订合同,有的人选择自己签订,有的人选择请他人代理自己签订,若是自己签订的话有什么责任也是自己负责,与他人无关。但若是让他人代为签订的话就可能 会涉及到法律责任了。那么,代理合同中都有些什么法律责任,代理合同又是怎么操作的呢?

一、代理合同的含义。

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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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相关咨询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何写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执行总经理***(身份证__________)为我单位全权代表,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_______等具体工作,并签署相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和处理与本次转让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宜。 其签署真迹如本授权书末所示。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时间3个月,被授权人签署的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和到期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权。 签字真迹: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章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印)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问一下代理公司注销合同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相应的合同可以做如下处理:   1、注销公司没有通知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的原股东、出资人,要求承担合同责任。   2、注销公司已经通知注销申报债权的,按公司法规定的注销流程处理。应先归还对外欠款或者对合同履行作出适当安排,否则债权人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代理合同纠纷流程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先写起诉状。 解析: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证据财产。 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再开庭审理。 4、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5、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一下代签字但是本人按手印生效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代签字但是本人按手印生效。别人代签字后当事人自己按手印的,可以视为对代签合同的追认,因为法律规定,无权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后,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该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有效;或者代签行为是经过被代签人委托的,则代签合同就更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请问隐名代理需要签合同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基本上隐名代理是要签订合同的。 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如电器产品的代理商制度。如果被代理人的产品给买受访造成损失,则被代理人显明,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当被代理人无力赔偿或无法赔偿,由代理人垫付。 从中可知,隐名代理在中国立法上的构成条件包括: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代理人是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隐名代理行为代理人实施隐名代理行为是以其与被代理人之间的约定或法律允许隐名代理为前提的。 隐名代理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二是“本人身份公开但本人姓名不公开”的代理。 1.本人身份不公开 “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是指既不明示以本人名义,也不明示为本人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表示意思或接受意思表示的代理。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事实上得到本人的授权、有代理权,但他在订约时并不披露实际存在的代理关系,既不公开本人是否存在,更不指出本人是谁,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商事活动。当然,第三人也没有义务询问是否存在着身份不公开的本人。因此,第三人在和代理人缔结交易时,并不知道被代理人的存在,往往认为代理人就是为了自己利益、并且以自己名义同第三人进行交易的本人或者合同中的对方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此种情形主要适用于第三人根本不愿和本人、而仅愿意单独和代理人进行商事活动的情形。 2.本人身份公开 则是指不明示以本人名义,但明示为本人利益而表示意思或接受意思表示的代理。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在订约时表示有代理关系存在、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公开本人的存在,但不指出本人的姓名。在当前的实际商事活动中,代理商为了使本人不和第三人建立直接联系,通常采取此种作法,中国许多进出口公司在代理本人和外商做贸易时也经常采取这种方式。但在缔约时,由于作为合同的直接当事人风险较大,故代理人一般须在合同中注明“代理本人”以让对方知道他是代理人的身份,但不知道具体的本人是谁。隐名代理的人述两种形式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不以“个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这正是隐名代理与显名代理的本质区别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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