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转正后被解除劳动合同,应先确认解除理由是否合法,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规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解除,需审查是否属实。
(二)若用人单位无合法依据解除,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三)保留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为后续仲裁或诉讼维权做准备。
(四)若解除理由合法,要确认解除程序是否合规,如是否通知工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