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劳动关系证据。保留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同事证言等材料,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
(二)与用人单位协商。主动沟通,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商无果时,携带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工资。
(四)申请劳动仲裁。若投诉未解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主张自用工次月起至满一年的双倍工资,以及足额支付拖欠工资并加付赔偿金。
(五)向法院起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