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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快满四个月了,不给工资该怎样维权

1、商量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参考如下法条主张经济赔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
3、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
4、本条所称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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