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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工作环境的要求就温度低于多少度算低温

劳动法》没有对工作环境的最低温度作出规定,仅在第六十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年颁布了《GB/T 14440-1993 低温作业分级 国家标准》,具体如下: 此标准规定了低温作业环境冷强度大小及其对人体机能影响程度的级别,适用于对低温作业实施劳动保护分级管理,简单地讲就是温度越低,每日工作时间越长,低温作业级别越高。不同单位以此为基础可以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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