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在工厂上班,一直
没有签劳动合同。没交
养老保险,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单位支付3个月或者3.5个月的的
双倍工资,并补缴
社保。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补偿。
3、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47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4、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单位支付3个月或者3.5个月的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