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依法维权。用人单位解除需先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当前岗位,提供岗位考核标准及未达标客观依据;然后对劳动者培训或调岗;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才可解除,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
2.对于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建立完善的岗位考核标准,留存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证据,依法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岗,规范解除流程并支付相应补偿。
3.对于劳动者,若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情况,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要注意留存劳动合同、考核记录、解除通知等证据,以便在维权时使用。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