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停产不发工资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工厂支付劳动报酬,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需注意证据收集和维权时效。
1.主动与工厂负责人沟通协商,明确提出支付工资的诉求,并说明依据法律规定应获得的劳动报酬权益,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若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申请,由该部门介入调查,责令工厂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3.在协商和投诉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明等,为后续可能的仲裁或诉讼提供支持。
4.若投诉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要求工厂支付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