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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后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没有经济补偿是否协议无效

自动离职后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没有经济补偿是否协议无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2-23 14:45:09 已帮助10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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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后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没有经济补偿是否协议无效
1.生效。
2.竞业限制期间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协议。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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